冠领代理陕西西安某养殖合作社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西安某养殖合作社遭强拆,其法定代表人王先生自行维权受挫,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强拆原告养殖合作社的行为违法。
2014年1月,王先生与西安某村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约定承租该村3.58亩土地用于生猪养殖,承租期限10年。此后,他在土地上建设养殖场,修建养殖使用的彩钢猪舍、生活使用的砖混平房及其他附属设施。2018年7月,王先生为养殖场领取了营业执照,成立养殖合作社,并一直正常经营。
2018年12月,当地村委会以执行领导指示为由,将养殖场强制拆除。但对于“领导”是谁,村委会拒绝告知。王先生不服拆除行为,于2019年12月以当地区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
后来,当地街道办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认可自身对猪场进行了拆除,王先生遂将案件被告变更为当地街道办。但此案最终因王先生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诉讼主体不适格,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2020年12月,上诉也宣告失利。
自行维权受挫后,王先生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办案维权。冠领律师以养殖合作社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1月,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此案,并于3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被告街道办认可养殖场系其拆除,但辩解称: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原告在2018年12月已经知道拆除的具体行政行为,至今已超过一年的最长起诉期限;涉案建筑是违法建筑,原告对涉案建筑不具有合法权益。但被告街道办未向法院提交任何证据。
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冠领律师指出:原告自2019年12月已经就强拆行为提起诉讼并上诉,本案起诉未超过起诉期限;被告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拆除行为的合法性,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故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于2018年12月强制拆除原告养殖合作社的行为违法。
本案督导律师
周旭亮、任战敏
本案代理律师
冠领律师
胜诉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