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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女士和儿子是河南省驻马店某村的村民,在本村拥有一套合法房屋,房屋所属土地属于村组划拨住宅用地,曹女士丈夫在世时取得了《集体土地使用证》。
2013年,因县里对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落实,曹女士家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曹女士母子因拆迁补偿标准太低而未签署补偿协议。谁知拆迁部门直接将补偿款转到了曹女士的账户上,这边钱刚入账,那边就开始动工拆房,曹女士母子去找拆迁部门说理,却被拆迁部门告知:补偿款已经到位了,可以执行强制拆除。看着住了三十年的房子就这么被拆得七零八落,心痛万分的曹女士母子半信半疑:法律真的是如此规定的吗?

对拆迁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他们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这家专业做拆迁征收的律所能够帮助自己。经过咨询,曹女士母子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冠领的车欣、刘亚飞两位律师接受了委托。车欣、刘亚飞律师针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曹女士母子积极沟通,在庭审前就做好了充分准备。
在庭审中,拆迁部门辩称:
1、拆迁补偿款已经转入曹女士卡内,已经构成了事实上的履行补偿协议条款。曹女士母子在收到补偿款后不履行自行拆除附属物的义务,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行。
2、公证处现场参与强拆,整个征收补偿行为合法。组织人员拆除的前提是对曹女士补偿到位后进行的,其次在拆迁过程中,公证处实地现场公证,拆迁部门并没有损坏曹女士家的室内物品。
针对拆迁部门就拆除行为作出的陈述,冠领律师沉着应对:
1、拆迁部门在与曹女士母子未达成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未责令交出土地,亦未依照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作出强制拆除决定的情况下就对曹女士家合法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予确认违法。
2、本案中,拆迁部门在实施强制拆除之前,在未征得被拆迁人同意的情况下,将相关拆迁安置补偿款直接打入账户中的行为,并不意味着被拆迁人与拆迁部门就拆迁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也并不阻碍被拆迁人因对强制拆除行为不服,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冠领律师对案件具体情况了如指掌,对拆迁部门的辩解进行有理有据的驳辩,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最终判决:拆迁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经过这场博弈,曹女士母子最终等来了胜诉判决,冠领律师的助力成为了他们制胜的关键,促使他们成功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提醒:并非所有政府牵头的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如果该行政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该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积极维权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甚了解,那么此时找到一家靠谱的律所和一名靠谱的律师就尤为重要,好的律师往往能够力挽狂澜,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权,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到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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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判决书
撰稿:魏苗苗
类型:B 类稿
编辑:赵森岱
审稿:张主编
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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