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路无言,在送达目的地后,因张晓鹏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陈志峰下车时开右后方车门时疏于观察,刮碰到骑电动车经过的赵女士,导致赵女士特重度颅脑损伤,花费巨额医疗费用。
交警部门认定,张晓鹏、陈志峰各负事故同等责任,赵女士无责。事发后,因赔偿问题,赵女士将张晓鹏、陈志峰以及网约车平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三方连带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张晓鹏作为驾驶营运车辆的驾驶人员,理应对他人的安全持谨慎的高度注意义务,这是其从事营运活动的基本能力。张晓鹏在陈志峰付账后下车时没有观察后方是否安全,也没有提醒陈志峰下车时开门注意后方是否来车或来人,没有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
陈志峰坐于车辆的右后方,当天下雨,其无法从后视镜或后窗中清楚地看到车外后方的情况,但是其下车速度过快,在下车前并未对车外的状况予以应有的关注,对事故的发生也存在过错,张晓鹏、陈志峰两人的过错行为造成赵女士受伤,张晓鹏与陈志峰在本起交通事故中的过错可以确定,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张晓鹏的过错要大于陈志峰的过错,法院依法酌定张晓鹏承担70%的赔偿责任,陈志峰承担30%的赔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
张晓鹏将自有车辆在网约车平台公司平台上注册,接受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指派运营,与网约车平台公司共享运行利益,在运营过程中致赵女士受伤,应当共担风险,因此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与张晓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调解,张晓鹏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除财产损失)、商业险限额内赔偿赵女士共计17万元。对赵女士的剩余损失,法院依法判决:张晓鹏、网约车平台公司连带赔偿赵女士各项损失共计70余万元;陈志峰赔偿赵女士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