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官网 > 媒体报道 > 行业新闻 >
我们大家都知道,拆迁之后的安置补偿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货币补偿拆迁,也就是发给补偿款。另一种则是给予回迁房,回迁房就是指一块地上原有的住房,由于开发商要建楼,把旧房子先拆掉,等到新楼盖好了以后,按照一定的比例再给原住户分配新的房子。那么,回迁房能不能买卖呢?

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在办理回迁房过户手续须注意的事项包括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并对回迁房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同时要注意确定该房屋之上是否有共有人,是否设定抵押权等等。
在进行回迁房过户的过程中,只要是回迁房的出卖人手持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其拥有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在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前提和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也就随之有效。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及郊区县、村庄都面临拆迁的问题。一批回迁房逐步上市交易,也就有一系列的问题随之产生。一方面回迁房有着新建商品房无可比拟的地理优势和价格优势,另一方面因为回迁房出卖人暂时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使得买受人在购买该类房产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
若回迁房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若回迁房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类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不必有其他的担心。
但是购房者在选购时还是要注意鉴别,回迁房因不是商品房,其在建设时就已经确定了主人,不需要考虑销售,因此一些开发商会在质量上打折扣,很多细节可能做得不太到位,因此,购房者还是要擦亮眼睛,避免出现纠纷。
撰稿: 赵 静
类型:伪原创
编辑:赵森岱
- 上一篇:对征收决定不服的诉讼时效
- 下一篇:遇到拆迁征地纠纷时要不要请律师
开庭公告
站内推荐
联系我们
-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5层、6层、15层、13层1309-1312
-
电话:
400-8787-666
- 乘坐地铁2、4号线宣武门G口出



